各设区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,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,省有关单位:
为贯彻落实“五坚持五提升”人才工作体系,不断提升人才集聚力,根据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2019年度工作要点,经研究,决定举办第七届中国江苏人才创新创业大赛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大赛主题
携手筑梦 共赢未来
二、举办单位
主办: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。
协办: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。
承办:总决赛实行申办制,有意愿承办的县(市、区)、园区可提出申请,由大赛组委会研究确定承办单位。
三、赛程安排
本届大赛分选拔赛和总决赛两个阶段:
选拔赛:2019年5月-9月,具体时间由选拔赛组织单位自行安排。
总决赛:2019年10月上旬。
四、参赛条件
(一)本次大赛以吸引集聚符合我省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相关领域、带技术带专利带团队的海内外各类高层次人才为目标,参赛选手的创业项目发展前景良好,技术应具有创新性领先性,且有完整的项目计划书。
(二)未创办企业的参赛选手需为创业团队的主要负责人,参赛项目有意在江苏落户。
(三)已创办企业的参赛选手需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,持股比例不少于30%(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可放宽至20%)。所创办企业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,2018 年底资产总额在 2 亿元人民币以下。参赛项目应为本企业的主导项目,且所有权属于创办企业。
五、组织形式
(一)选拔赛
1.选拔赛包括地方赛和行业赛,统一冠名为“第七届中国江苏人才创新创业大赛×××选拔赛”。如选拔赛与其他赛事合办,可同时增加冠名。
2.地方赛由各设区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;行业赛由省教育厅、科学技术厅、工业信息化厅、农业农村厅、团省委等负责。
3.各选拔赛举办前1周,组织单位向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报送比赛计划,主要包括举办时间、地点、组织形式、赛事安排、参赛选手名单等,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根据需要派员观摩指导;选拔赛结束后1周内,组织单位向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提交比赛结果,根据比赛成绩由高至低顺序及分配名额推荐选手参加总决赛,提交《中国江苏人才创新创业大赛申报表》(见附件1)及相关材料(见附件2)。
4.地方要加强赛事统筹,行业赛涉及地方的,加强与地方赛事统筹。参赛主体只能选择1个选拔赛平台报名,不得多平台申报。曾在国家级创新创业类比赛和往届“中国江苏人才创新创业大赛”中取得名次的参赛主体,不得参加本届大赛。
(二)总决赛
本次总决赛设一等奖 5 名、二等奖 10 名、三等奖 20 名和优秀组织奖。
总决赛参赛名额分配综合考虑人才年度绩效考核、省“双创计划”入选情况,以及往届获奖人员比例确定,共120个(见附件3)。各地进入总决赛的参赛选手中,省外、海外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40%,其中海外不得低于10%。
总决赛包括分组赛、路演赛、综合评审三个阶段,冠名为“第七届中国江苏人才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”。
分组赛:按照参赛主体专业构成,分成若干小组,采用项目陈述与专家评审相结合的组织形式,各组根据比赛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推荐选手参加路演赛。
路演赛:采用项目路演的方式,由专家评审团进行集中评审,根据比赛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推荐获奖候选名单。届时邀请部分投融资机构代表出席观摩,组织项目对接。
综合评审:大赛组委会召开综合评审会,产生获奖选手名单。
总决赛结束后,举行颁奖仪式。
(三)参赛项目对接洽谈会
总决赛期间,组织召开投融资机构和参赛项目对接会,开展机构推介交流活动,在颁奖仪式上签署意向性投资协议。
六、政策支持
(一)获奖选手符合省“双创计划”申报条件的,可直接参加面试答辩(仅限一次机会),不受推荐名额限制。
(二)对获得大赛一、二、三等奖的选手,分别给予5万元、3万元、1万元奖励,并颁发获奖证书。
(三)获奖选手优先获得合作金融机构优惠信贷支持,获奖项目优先推荐与江苏企业、产业园区、投融资机构对接。
七、工作要求
(一)高度重视,加强领导。成立大赛组委会,大赛组委会由主办单位、协办单位、承办单位共同组成,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。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,加强赛事组织领导,认真组织比赛。
(二)精心组织,确保质量。各地各部门要规范大赛各个环节,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,不断提高比赛的组织水平,真正把优秀选手和项目选出来。各参赛选手要端正参赛态度,确保本人参加,赛出水平、赛出风格、赛出成绩。
(三)加强宣传,营造环境。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全媒体对大赛进行积极宣传,大力发动,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,真正做到以赛选才、以赛引才、以赛聚才。
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系人:孙岩龙,025-83236090;地址:江苏省南京市北京西路16号807室(210008);电子邮箱:jsrckfb@163.com。
附件:
1.中国江苏人才创新创业大赛申报表
2.材料清单
3.总决赛名额分配表
4.推荐参加总决赛选手情况汇总表
江苏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
2019年5月28日
下载附件附件1—附件4.doc